作者:荆泽峰
l公司是一家是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公司。管理模式上采用“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机制,分公司是经营单元;由于l公司受上级单位限制,公司用工模式分为合同化员工、市场化员工、技术服务用工三类。
本案例呈现了l公司的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于2017年1月在l公司内发文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l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做好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积极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创造教育培训条件。公司员工均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
第四条 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遵照执行。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
第五条 保持教育培训工作与公司的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相结合,坚持培训对象的多层次性、连续性、实效性和前瞻性,使员工个人成长及职业发展与公司整体战略有机地统一起来,以此增加企业凝聚力和员工认同感,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六条 通过运用合理有效的人才开发手段,充分发掘员工的潜力与才能,使员工的工作技能、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和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以提高工作绩效,保证员工能够按照预期的水准,完成所承担或将要承担的工作和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人事部。人事部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常设管理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制订公司的教育培训体系;
2.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各级教育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与考核;
4.负责公司教育经费的审核。
第八条项目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人才培养规划;
2. 负责公司级培训的实施与评估,为基层培训提供支持;
3. 负责公司内、外部培训资源开发与管理;
4.负责实施员工职业发展规划;
5.负责公司各类人才测评与评审;
6.负责公司各类培训平台建设;
7.负责公司各类内部专业技术证书开发与管理;
8.负责公司知识积分的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组成部分,各单位负责人是培训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单位年度培训需求的分析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2.负责本单位员工日常业务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3.负责参加公司各类培训人员的选送和审核。
第十条 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各级管理者是其所管理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能力开发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三级人才通道以上员工、专业认证员工等,具有承担公司教育培训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 培训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培训分为两级:公司级和基层级培训。学院主要组织实施公司级培训;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基层级培训。
第十三条培训主要内容。
(一)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原则上由学院组织实施,项目上新员工可由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实施,学院支持。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的历史、概况、业务、发展规划等;
2.公司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3.基本人事制度、财务报销制度、qhse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
4.职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
5.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业务流程等。
(二)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由学院组织实施,目的是提升员工任职能力、增进工作效率,主要内容包括:
1.中高层管理培训,侧重加强政治理论、执行力、沟通能力、管理能力等培训内容;
2.项目管理培训,包含通用项目管理知识培训、公司各类(包含pmc、监理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图纸审查项目等)项目管理运营体系培训、群项目管理培训等;
3.内部取证类培训,包含监理、设计、采办、合同、安全、消防、土建、焊接、施工档案、图纸审查、工程造价、项目招投标等学院内部发证课程等;
4.通用管理类培训,包含财务、人事等非专业人员培训、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职业化标准培训、英语培训等等;
5.外部执业资格取证培训,结合公司资质需求,组织员工进行执业资格考前培训。
6.其他专题培训等。
(三) 岗前培训。是指项目开工前组织的项目人员培训,以项目的实际要求为根本,侧重法律法规、项目管理理念、招投标文件、标准规范等主要内容的培训;岗前培训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学院提供支持。
(四) 轮训。公司中层干部、项目关键岗位培训采取三年轮训制度。项目关键岗位主要针对项目区段长、项目部门部长,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难题为主,注重研讨交流、管理理念、科学方法,注重职业能力的提升。
第十四条培训管理流程。包括培训需求调研与分析、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与分析等。
第十五条培训师资管理
(一)外部师资管理。学院负责外聘讲师的聘请及评审。外部培训讲师的课酬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
(二)内部培训师管理。学院是内部培训师的认证与管理主体。内部培训师采取动态分级管理;不同级别内部培训师执行不同课酬,课酬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核定。
第十六条培训开发管理。学院是培训开发的管理与实施主体,具体内容包括:
(一)负责外部课件评审与采购、内部课件的评审与应用;
(二)负责组织对每次现场培训进行评审、课程录制、课件开发、课程笔记编纂、测试题库可发等,形成网络培训课程,并上传到公司培训载体上。外部培训师应事先签订知识产权内部使用协议;
(三)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学院处存档,并在学院指导下,完成课件开发与课程录制,或组织现场培训,纳入知识积分考核;
(四)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在项目阶段或结束后进行项目实施经验分享,并在学院指导下开发成课件并录制成微课或课程;
(五)拟定内部课件开发、课程录制等的报酬标准,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执行。外派培训人员形成的总结分享课件不计开发报酬。
第十七条培训考勤管理
(一)培训时间为一个月以内,由培训员工的所在部室、分公司、项目部正常上报考勤;
(二)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由人事部统一负责考勤。
第十八条培训期薪酬管理
员工经公司批准,参加外部组织的脱产培训,薪酬发放方式如下:
1. 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内,按原岗位正常考勤,工资待遇不变;
2. 培训时间在一至六个月,预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培训期间计入年度绩效奖金考勤50%;
3. 培训时间六个月以上,通道工资照发,预发绩效奖金停发,培训期间不计入年度绩效奖金考勤;
4. 待岗员工,参加培训期间依据考勤发放通道工资。
第十九条培训档案管理。培训项目应形成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方案、人员培训记录表、人员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评价表、培训考核情况、培训总结等。
(一)公司主办各类培训流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培训资料由学院进行有效的管理;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主办培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等培训资料由培训主办部室、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有效管理,并报学院备案。
(二)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应建立培训台账及个人培训台账,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学院备案,由学院形成公司培训台账。
(三)参加外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取得的培训合格证书,统一交给人事部统一留存,做为上岗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条培训费用管理。培训费用管理主责部门是人事部。
(一)教育经费按有关规定提取;
(二)培训经费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人事部统一掌握和管理,事前未经人事部批准而产生的培训费用,财务资产部不予核销;
(三)培训经费报销单据及流程严格按照财务资产部有关文件执行,培训经费未经人事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资产部不予核销;
(四)培训经费的主要开支范围:外聘教师的差旅费、授课酬金、内部培训师课时费、教学器具的购置费及维修费、教材及资料费、实习费、代培费其他费用等;
(五)员工参加培训的差旅费不在培训经费中列支;
(六)培训结束后,公司本部参培人员须于一周内核销培训费用。项目参培人员因工作原因应提前告知人事部备案,须于两月内核销培训费用。
(七)未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中且发生培训费用的培训项目,主办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应填写《部室/分公司、项目部主办培训申请表》,经所在部室、分公司主管领导认可,人事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公司人事部备案,方可组织实施。
(八)个人因公培训项目: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或培训费用超过3000元的培训项目,确因工作需要,以部室、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填写《培训申请表》,经所在部室、分公司主管领导认可,人事部报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方可报名参加,否则不予核销发生的培训费用。
(九)个人学历教育
1.上级统一组织进行学历教育,其学习期间的待遇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员工个人行为参加成人学历教育或培训,并取得成人教育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的,其费用自理;
3.学历认定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奖惩
(一)员工参加培训,未经学院准假而缺席四分之一课时以上者,按旷工计,两年内不再安排参加任何培训;
(二)员工外派学习,返回后未提交课件、分享培训成果的,两年内不再安排参加外部任何培训;
(三)员工在参加公派脱产学习期间,中途擅自退学者,或因违纪等原因被培训单位勒令退学者,由当事人负担学习期间一切费用,扣除年终奖金,且日后不再安排脱产学习;所学课程中有不及格的,按课程比例自费缴纳学习费用;
(四)公司员工违反本办法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给予批评教育令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根据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1. 无故不服从公司安排参加员工培训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扰乱员工培训秩序的;
3. 破坏员工培训场所和设施的。
第二十二条 培训服务协议约定
(一)员工参加公派脱产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或培训经费超过5000元以上的,或参加特殊关键岗位的培训(外语、国际工程类)人员经相关领导同意,须与人事部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二)员工在与公司约定的服务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培训服务协议规定退还其培训费用,具体情况按照双方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执行。
第五章 人才开发与测评
第二十三条 学院是公司人才开发与测评的实施主体,主要内容包括:人才通道晋级评审、正式员工测评、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知识积分管理等。
第二十四条 人才通道晋级评审。对符合人才通道晋级评审条件的申请人,学院组织进行晋级评审,并向人事部提供晋级评审结果。
第二十五条 正式员工测评。对符合正式员工的申请条件的,学院组织进行人才测评,并向人事部提供人才测评结果。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专业证书管理。学院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业务转型需要、专业技能提升、人才通道要求等进行调研分析,开发符合现阶段需要的专业技能证书,作为员工调岗、轮岗、晋升、职业发展的依据之一。各类证书均通过考试取得。
第二十七条 员工职业发展规划。通过对正式员工的职业发展进行规划,使个人发展和公司发展相结合,改善公司人才结构,加速人才成长速度,有力支撑公司战略发展。人事部负责选拔人员加入职业发展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两次。
第二十八条 知识积分管理。知识积分管理是将员工的培养开发过程用积分形式统一记录起来,用于激励员工自牵引、自提升,打造一个创新、分享、发展的企业平台,并以此作为人才动态管理的依据。知识管理积分由各个积分项构成,积分项分值由学院每年核定一次。知识积分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流程如下:
1. 每年年初学院颁布年度各类人员知识管理积分目标,不同层级积分考核内容、目标不同;
2. 年底员工向学院申报个人积分项,如研究课题、课件开发、课程录制等;
3. 学院审核个人申报材料,汇总学院统计积分项数据,确定知识积分考核结果,提交人事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