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可行吗
不予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可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处理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可以申请工伤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行政起诉。不予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可行吗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